刘沈处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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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刘沈处世
刘凝之为①人认所著履②,即与之。此人后得所失履,送还。不肯复取。
【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】。邻人得所失履,送还,麟士曰:
“非卿履耶?”笑而受之。
此虽小事,然处世当如麟士,不当如凝之也。
(节选自苏轼《志林》)
【注释】①为:被。 ②所著履:穿的鞋。
【问题】
(1)文中划线部分没有标点符号,请在需要加标点符号的地方用“|”标出来。(2分)
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。
(2)作者认为“处世当如麟士,不当如凝之”的理由是什么?(4分)
答:【 】
【参考答案】
(1)2分 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|麟士笑日|是卿履耶|即与之。(错、漏、多1处扣1分。扣完该小题分为止)
(2)4分 刘凝之冷漠傲慢,不肯取回原鞋,不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,使对方很尴尬。沈麟士宽厚待人,坦然取回原鞋,使偶然失误而认错鞋的邻人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