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槐,字庭植,濠州定远人。少喜言兵,阴读孙武、曹操之书。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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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董槐,字庭植,濠州定远人。少喜言兵,阴读孙武、曹操之书。槐貌甚伟,广颡而丰颐,又美髯,论事慷慨,自方诸葛亮、周瑜。父永,遇槐严,闻其自方,怒而嘻曰:“不力学,又自喜大言,此狂生耳,吾弗愿也。”槐心愧,乃学于永嘉叶师雍。
嘉定十四年,起为广德军录事参军,民有诬富人李桷私铸兵结豪杰以应李全①者,郡捕系之狱,槐察其枉,以白守,守曰:“为反者解说,族矣。”槐曰:“吏明知狱有枉,而挤诸死地以傅于法:顾法岂谓诸被告者无论枉不枉,皆可杀乎?”不听。顷之,守以忧去,槐摄通判州事,叹曰:“桷诚枉,今不为出之,生无由矣。”乃为翻其辞,明其不反,书上,卒脱桷狱。绍定三年秋,权通判镇江府。至州,会全叛,涉淮临大江,大府急发州兵。槐即日将兵济江而西,全遁去,乃还。嘉熙元年,出知常州。后三日,提点湖北刑狱。常德军乱,夜纵火而噪。槐骑从数人于火所,且问乱故。乱者曰:“将军马彦直夺吾岁请,吾属将责之偿,不为乱也。”槐坐马上,召彦直斩马前,乱者还入伍中。三年,知江州。秋,流民渡江而来归者十余万,议者皆谓:“方军兴,郡国急储粟,不暇食民也。”槐曰:“【民,吾民也,发吾粟振之,胡不可?】”至者如归焉。淳祐二年,主管江西安抚司公事。视其赋,则吏侵甚,下教曰:“吾莅州,而吏犹为盗不自悔,吾且诛之!”吏乃震恐,愿自新。槐因除民患害,裨将卢渊凶猾不受命,斩以徇师,军中肃然。帝日乡用②槐,槐言事无所隐,意在于格君心之非而不为容悦。帝问修太乙祠,则对曰:“【土工洊起,民罢于征发,非所以事天也。】”帝问边事,对曰:“外有敌国,则其计先自强。自强者人畏我,我不畏人。”槐每奏,帝辄称善。
景定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既夕,【天大雨,烈风雷电,槐起衣冠而坐】,麾妇人出,为诸生说《兑》、《谦》二卦,问夜如何?诸生以夜中对,遂薨。
(《宋书·邓寇列传》,有删节)
[注]:①李全:南宋叛臣。②乡用:重用。③洊(jiàn):再度。
【问题和答案】
8.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在文中的意思,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
A.遇槐严 遇:对待。
B.吾属将责之偿 责:谴责。
C.斩以徇师 徇:示众。
D.麾妇人出 麾:挥手使……离去。
[参考答案]B
9.文中“诸生以夜中对”的“以”字,与下列句子中加点的“以”字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
A.焉用亡郑以陪邻
B.请以战喻
C.不然,籍何以至此
D.一旦抵罪,或脱身以逃
[参考答案]B
10.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,不正确的一项是
A.董槐年轻时,喜欢谈论军事,把自己比作诸葛亮和周瑜。太尬父亲很生气,以为董槐喜欢说大话,不过是个狂妄的书生罢了。
B.李桷因有人诬陷谋反而被郡里抓捕入狱,董槐看出是桩冤案,据理力争,上书为他翻案,终于使他获释。
C.嘉熙元年,常德发生兵乱,纵火喧闹,董槐骑马跟在几个人后面赶到火场,问清士兵作乱原因后,斩杀了侵占年度军饷的将军马彦直,平息了骚乱。
D.淳祐二年,董槐主管江西安抚司公事,检查税收时,发现小吏侵吞现象严重,于是下达告谕要严惩,小吏们震惊恐惧,愿意悔过自新。
[参考答案]C
11.请把上面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。(9分)
(1)民,吾民也,发吾粟振之,胡不可?
译文:
(2)土工洊起,民罢于征发,非所以事天也。
译文:
(3)天大雨,烈风雷电,槐起衣冠而坐。
译文:
[参考答案](1)百姓,是我们的百姓。发放我们的粮食救济他们,有什么不可以?
(2)土木工程再度兴起,百姓被征集调遣搞得疲惫不堪,这不是用来侍奉上天的做法。
(3)天下大雨,刮起狂风,雷鸣电闪,董槐起身穿衣戴帽坐着。
[参考译文]
董槐(?--1262年)字廷植,定远县城人。体魁,宽额丰腮,有美须。少时喜习兵事,爱读孙武、曹操书,有抱负,常与人说:“我若得用,将汛扫中土,以还天子”。他还要做个像诸葛亮、周瑜样的人。父董永课子严,厌其狂,训诫道:“你努力读书,喜欢讲大话,狂妄自高,我不愿意你成为这样的人”。经父教,槐惭愧,遂乃专心求学。始就学于叶雍门下,继又从师于儒学大师朱熹的学生辅广。董槐聪颖过人,学业长进很快,嘉定6年(公元1213年)考中进士。踏进仕途之后,历任广德军录事参军、镇江观察推官、镇江府通判、常州知州、提点湖北刑狱、常德知府、江州知州兼都督府参谋,谭州知州、沿江制置使、江西安抚司公事主管、户部侍郎、江东安抚使兼建康知府、广西运判兼提点刑狱、工部侍郎兼转运使、兵部侍郎兼给事中、宝章阁直学士、福州知州及福建安抚使、端明殿学士、参知政事,直到拜右丞相兼枢密使等三十多个官职。爵位由封子、封男,到封候、封公。董槐为官,勤政清正,政绩卓著,朝野闻名。
嘉定十四年,董槐任广德军录事参军时,有人告富人李桷私铸兵器,暗结豪杰,心图不轨。郡守不问是否事实,就将李桷逮捕入狱,准备斩首。董槐通过查访,得知情系诬告,便同郡守说明。郡守不但不听,反说:“李桷谋反,你反为他说请,当诛族。”槐据理抗辩:“执法官吏明知李桷乃是冤案,却硬把他往死处推,难道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论冤枉不冤枉,都要杀头吗?”不久,郡守因办理父丧去官,董槐负责处理郡事,迅即上书为李桷辩明案情,李得释放。
嘉熙元年(公元1237年),董槐提点湖北刑狱时,常德军中发生骚乱,守尉马彦直被围,董槐得知,亲率数骑赶到现场,斥问乱者为什么这样?乱者说:“将军马彦直掠夺我们岁请。”董槐呼出马彦直,训问情实,立斩于马前,;第二天,又捕斩乱者为首分子以戒。
嘉熙三年,董槐知江州时,秋天有十几万灾民渡江流来。他召集官吏商量用储备军粮赈灾,吏员都说不能把储备军粮发给灾民吃。他说:“人民是我们的人民,用我们的粮食救济他们有何不可?”说服了吏员,于是灾民得粮,重返家园。
淳祐六年(1246年),董槐为广西运判兼提点刑狱时,邕州地区经常发生少数民族扰边事件,槐上奏守御七策,对他们谕之以理,待之以诚,约定互不侵犯。并订立五项条约:“一无犯边,二归还侵地,三归还虏掠生口,四奉正朔,五通贸易”。从而改善了与边境少数民族的关系,安定了边陲。
宝祐三年(公元1255年),董槐任右丞相时,为了利国安邦,任人唯贤是举。他向皇帝说,臣认为现在对朝政有害者有三点:一是皇亲国戚不能执行法律;二是执法大吏久居其官,作威作福;三是京城里的官吏,不能约束部下,使其胡作非为。皇上不听,嫉之更甚,加上奸邪屡谗,董槐的耿耿忠言、赤诚心胆却落得个被罢免丞相的结果。
景定三年(公元1262年)五月,滂沱大雨不止,年迈的董槐彻夜难眠,坐立不安,国难民灾,系于一心,终于在不住的叹息中默默忧逝。逝后,赠太子少傅,谥号文清。董槐葬于定远古城西北角(今为建设小学境内)。其墓大约三十米方圆,呈圆墩形;原有石碑,文曰:“宋许国公董槐之墓”。(《定远县志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