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我所欲也
作者:未知 文章ID:19325 浏览:
【原文】
鱼我所欲也
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避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生者可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?向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向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向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;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【问题】
14.解释加点的词在文中的意思。(4分)
(1)故患有所不
(2)向为身死而不受
15.翻译下面句子(2分)
(1)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
16.从文中你能看出作者是怎样的人?(2分)
17.第二段用了什么论述方法?“本心”指的是什么?(4分)
18.根据文章内容,“所欲有甚于生者”指的是什么?(2分)
【参考答案】
14、(1)避免、躲避
(2)从前
15、(略)
16、重义轻财,甚至可以为道义牺牲。
17、举例论证,对比论证;羞恶之心。
18、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