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茄拥有双重身份
作者:未知 文章ID:43011 浏览:
【原文】
番茄拥有双重身份
①番茄是被大家所熟知的一种农作物,在日常生活中,它既是烹饪中的食材,又可以成为调味料,同时很多人还将它当做水果来享用。【可是,番茄到底属于蔬菜还是属于水果呢?】
②首先,我们要找准蔬菜与水果的定义,《韦氏词典》告诉我们:“水果通常是种子植物的可食生殖部位。”此外,《韦氏词典》还做出了更简单的解释:“水果是长在植物上,能够将植物种子带到外部世界的东西。”这个定义包括了苹果、番茄等任何包含种子的植物部位。从科学意义上讲,黄瓜、南瓜、牛油果等都属于水果。相比于水果,蔬菜的定义就要模糊得多。【通常,我们用这个词指代一大批具有可食草本部分(如根、茎、叶)的植物。】
③根据《韦氏词典》可知,蔬菜和水果的关键区别在于:蔬菜必须是植物的一部分或整体植物本身,而水果只是特定植物传播种子的方式。番茄并不是植物本身的一部分,就像蛋不是鸡本身的一部分一样。所以,番茄是水果吗?
④“蔬菜”的概念并不是一种植物学分类,它更多的是属于一种烹饪食材。而与此同时,“水果”也可以是一种烹任食材。《韦氏词典》写到:“从烹饪食材的角度,水果被定义为‘拥有带种子的甜果肉’‘主要用于甜点’的东西。”也就是说,从科学的角度看,水果不必是甜的;但是从烹饪的角度来看,大多数人会将用于做菜的水果(如番茄)归类为蔬菜。
⑤在美国,曾经因为番茄定义的问题引来各方热议。在美国农业部的指导方针里,番茄被列为蔬菜,甚至连美国最高法院都曾介入过这个问题。1883年3月3日,美国颁布了新的关税法,规定进口蔬菜需要交纳10%的关税,而进口水果则不需要交纳关税。当时的纽约海关认为番茄是蔬菜,需要交税。然而,一位名叫约翰·尼克斯的商人却认为,根据植物学定义,番茄属于水果,不应该被征税。于是,尼克斯直接将海关税收员告上法庭,要求退还被强制征收的税。此案一直闹到美国最高法院,直到六年后法庭才做出最终裁定,将番茄列为蔬菜。
⑥相比国外,我们国家没有太过于纠结这个问题。在国内,番茄被归为蔬菜类,但是在出口的时候,则是以“双重身份”﹣﹣既是水果又是蔬菜进行出口的。
(文/黄韦微选自《知识窗》,有删改)
【问题】
(1)对下列句子使用的说明方法判断有误的一项是【 】
A.《韦氏词典》告诉我们:“水果通常是种子植物的可食生殖部位。”(引资料)
B.番茄并不是植物本身的一部分,就像蛋不是鸡本身的一部分一样。(打比方)
C.水果是长在植物上,能够将植物种子带到外部世界的东西。(下定义)
D.一位名叫约翰·尼克斯的商人却认为,根据植物学定义,番茄属于水果,不应该被征税。(举例子)
(2)下列对选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【 】
A.从说明对象看,本文属于事理说明文;从语言特色看,本文属于生动说明。
B.说明文有时间、空间、逻辑三种说明顺序,本文按逻辑顺序进行说明。
C.第①段的划线句用问句形式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,起到过渡的作用。
D.第②段划线句中的“通常”一词表示大多数情况,但不排除特殊情况,这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。
(3)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,不正确的一项是【 】
A.从《韦氏词典》的解释来看,番茄、苹果、木瓜、苦瓜等都属于水果。
B.大多数人之所以把番茄归类为蔬菜,是因为番茄更多时候属于一种烹饪食材。
C.文章第⑤段,通过列举美国人关于番茄定义而打官司的事例来真实说明番茄具有“双重身份”的特点。
D.在国内,番茄不具有双重身份。
【参考答案】
(1)B
(2)A
(3)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