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“音象”包括两种形态:一是建构在音律或格律基础上的整体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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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唐代“音象”包括两种形态:一是建构在音律或格律基础上的整体音响效果及形象体验,二是由拟音词模仿、类比乐音形成的声音效果。
就前者而言,音乐或格律的运用会使作品形成一种独特氛围,从而在整体上营造出与众不同的声音效果,这种整体性效果往往是音乐、声调、平仄、对仗等多维作用的结果。对入乐性作品来说,这种整体效果主要借助音乐的曲调、节奏、旋律来实现;对不入乐作品来说,则主要以语辞的韵律性和音乐性来体现。配乐而歌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学的最典型形态,对唐代而言,以齐言歌诗和杂言歌辞最具代表性。
首先来看齐言歌诗。任半塘《唐声诗》考证出入乐的声诗涉及150余调,包括王维、李白等60多位诗人的1500余首齐言诗作,其中为后人熟悉的诗调有《渭城曲》《梅花落》等,王维的《送元二使安西》又名《渭城曲》《阳关曲》,据任半塘考证,“王维当时乃作徒诗,非作歌辞”。又“辞借用王维诗,曲亦同时人作”王维之后,时人或将其配乐而歌,或仿其格律再造歌诗,音乐与文字总是同时出现,晚唐之后,学者们展开过对《阳关三叠》唱法的讨论,这个问题一直争论至今。但不论如何,《渭城曲》配乐歌唱之事实是确定无疑的。王维诗的立意在送别,因此可以推断与之相配的音乐也应以感伤基调为主,即便《渭城曲》先有辞,然后才根据意境产生了曲,但音乐由回环旋律而产生的“三叠”唱法,对诗意升华无疑有重要作用,从而使渭城清雨与阳关漫道、绿柳垂杨与大漠孤烟的形象对比更为突出,友人惜别之情跃然纸上。
其次,唐代的入乐性作品,还包括很多杂言歌辞,王小盾对“歌辞”定义如下:“所有歌唱之辞的总称,……凡具有一定歌调、旋律特征较丰富的吟词,亦属歌辞。”唐代音乐文化异常繁荣,雅乐、胡乐、俗乐同时并存。与魏晋具有鲜明雅乐性质和江南风格的清商乐不同,甚至佛教俗讲,都往往凭借音乐深入人心,加以传播,唐人段安节在《乐府杂录·文叙子》中言:“长庆中,俗讲僧文叙善吟经,其声宛畅,感动里人。”很显然,吟唱之声的婉转动听,在人们接受文意、领会经旨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虽然此时音乐产生的“音象”可能是模糊的,但它相当于一个朦胧的场域,与文字层面的“诗意”相结合,从而使其意义获得彰显,概言之,因为唐代杂言歌辞本身就是入乐的,所以其音乐性比齐言歌诗更明显,这一过程中“音象”的体现更直接,作用也更显著。
由格律产生的“音象”是由音乐产生的“音象”的变体。中国诗歌格律化出现于南北朝之后,沈约为代表的永明声律理论试图在音乐与文学分论之后,重新实现文学的音乐性,甚至有学者认为“永明体的出现不是诗乐分离的产物,恰恰是诗乐结合的产物”,即是承认诗歌格律本身就带有音乐性,或者说,格律是对音乐韵律美的继承和改造。对唐代徒诗而言,李泽厚称:“盛唐诗歌和书法其审类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。”北宋郭茂倩《乐府诗集》把唐代的律、绝体诗歌称为“近代曲辞”和“新乐府辞”,这充分说明这些作品本身具有的音乐性。正是由于唐代诗歌在格律上仍保留着音乐性潜能,在吟诵过程中产生的音乐效果便构成新的“音象”存在形态。
(摘编自韩伟《唐代“音象”刍论》)
【问题】
1.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,正确的一项是(3分)( )
A.入乐与不入乐作品,其“音象”生成手段不同:前者以音乐的曲调、节奏、旋律为手段,后者借助语辞的韵律性和音乐性。
B.与王维赠别诗《送元二使安西》相配的音乐主要是感伤基调,其所配乐曲的“三叠”唱法,突出了诗意,渲染了别情。
C.唐代的入乐性作品包括了齐言歌诗和杂言歌辞,后者的音乐性较之前者更为鲜明,这是因为杂言歌诗本身是入乐的。
D.律诗、绝句被称为“近代曲辞”、“新乐府辞”,这表明诗歌格律本身具备音乐性,它继承并改造了诗的音乐韵律美。
2.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( )
A.文章指出唐代“音象”有两种形态,并以齐言歌诗和杂言歌辞为例具体阐述了构成前者的手段。
B.文章先概说唐代“音象”类型,再分说各类“音象”的产生机理,最后说不同“音象”的关联。
C.文章举任半塘《唐声诗》对入乐声诗涉及曲调的考证,证明唐代齐言歌诗具有配乐而歌的特点。
D.文章引王小盾的观点诠释歌辞的音乐性质,引段安节的观点印证佛教俗讲借音乐促传播的特点。
3.根据原文内容,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( )
A.拟音词模仿是建构“音象”的手段之一,例如《琵琶行》用“嘈嘈”“切切”模拟大弦、小弦发出的不同乐音。
B.佛教俗讲,若无其音乐层意的“音象”与其文字层的“诗象”的结合,则可能不利于受众接受文意、领会经旨。
C.对于永明体出现的历史价值,学界认识并不一致,有的视之为诗乐给合的产物,有则以为是诗乐分离的结果。
D.如果不是因为格律本身内涵的音乐性潜能,那么唐诗在吟诵过程中就不可能产生音乐效果,也不能构成“音象”。
【参考答案】
1.C(3分)
【解析】A.“前者以音乐的曲调、节奏、旋律为手段”这一表述不严密,依据原文所述,可知“曲调、节奏、旋律”只是实现“整体效果”的一部分手段。B.“与王维的赠别诗《送元二使安西》相配的音乐主要是感伤基调”这一表述与原文意义不符。D.“律诗、绝句被称为‘近代曲辞’、‘新乐府辞’”这一表述不当,限制不严密。根据原文所述,被称为“近代曲辞”“新乐府辞”的是特指唐代的律、绝体诗歌。
【命题立意】本题考查学生理解语句、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。能力层级为B级。
2.B(3分)
【解析】“再分说各类‘音象’的产生机理”这一表述不当,就选文而言,分说部分只介绍第一种“音象”的产生机理。
【命题立意】本题考查学生分析论点、论据和论证方法的能力。能力层级为C级。
3.D(3分)
【解析】D.推理不当,“格律”只是产生唐诗音乐效果、构成“音象”的手段之一,除此之外,还有非格律手段。
【命题立意】本题考查学生整合文中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推断的能力。能力层级为C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