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罚微笑
发布时间:2012年2月14日 更新时间:2024年6月23日
作者:黄飞 文章ID:1455 浏览:
作者:黄飞 文章ID:1455 浏览:
“不打笑面人”的古训,在这里受到了无情的嘲弄;传统的思维模式,在现代庄严的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。老总的“逢人就讲”,其实是在反思,深深的反思。
一位内地企业家到香港办事,他住的别墅到停车地要经过段“S”形草地,其实路很短。那天,他出门晚了,一急便从草地直接穿过,跨过低栏就上车。这时,一位年轻的香港警察走了过来,很礼貌地给他撕了张罚单,处罚280元港币。他愣了,根本没想到这会是“事儿”。280元港币合人民币也不过区区300元,问题是太丢面子了,而且丢在香港。这对于一个处处让人仰视、处处有人伺候、什么事都不用自己操心、什么事都可以摆平的“领导”来说,心理上无论如何难以接受。但,现在没人帮他。这是在香港,就他和手下两个人。一个西装革履的内地大老总,面对一个一脸稚气的香港警察。他哀叹,只有靠自己了。
那时,阳光极好,从维多利亚港湾升起的朝阳,温柔异常,将老总的面孔照得红扑扑的。他尴尬地笑着。赶忙递上一支好烟,低三下四地说:“对不起,我错了。主要是有急事……”那年轻警察也笑了。他虽然听不懂老总那“半土半洋”的普通话,但明白意思,摆摆手很礼貌地谢绝了香烟。老总见对方笑了,且很真诚,松了口气,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,使劲比画着:“我保证,下不为例,绝对下不为例!”年轻警察始终微笑着。老总的心彻底放下了。他收起罚单,向对方亲切地“拜拜”一声,开车走,在警察微笑的目光中渐渐远去。
这件事,老总很快忘记了。一星期后,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老总莫名其妙,没做犯法的事啊!急忙找律师,律师问他近日有无“犯规”的情况?他苦思冥想,猛地想到了那次过草地,可已经解决了呀。律师听后摇头说:“你误会了,绝不可能那样解决。按香港法律,一个星期不到指定地点交罚款,法院传你;再不理睬,就要拘捕你。”老总慌神了,忙请律师疏通。律师认真道:“这不比内地,没用的。我也不会去疏通。最好的办法,老老实实认错受罚。”老总没辙了。开庭那天,还有几个“犯规”的人也来了。老总确实老实,见到法官,就点头哈腰地笑。法官问他“犯规”事实,他一一承认,从不犯犟。谁知宣判结果,其他人都按罚单罚,惟独他加罚一倍,560元港币。他憋气,又不敢问,交了罚款就去找律师。律师也莫名其妙,建议他直接去问法官,并说这是法律允许的,很正常。老总想了想,决定学秋菊讨个说法,不能当冤大头。去一问,法官很严肃:“违反了法规,自己也承认,可见法官就笑,这本身就是藐视法庭,所以加重处罚。”
老总简直傻了!后来,他忍不住逢人便讲这个“教训”。
这是个真实的故事。在一次会议上,一位从香港归来的代表说的。当时听的人哈哈笑后又陷入了深思。
我在想,一向威严的老总,为什么要逢人就讲这个“教训”呢?原因只有一个:刺激太大了。在内地标准的皮毛小事,在香港却如此叫真;循规蹈矩地去处理,却连栽跟头;“不打笑面人”的古训,在这里受到了无情的嘲弄;传统的思维模式,在现代庄严的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。老总的“逢人就讲”,其实是在反思,深深的反思。
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。问题是,人人都明白的事,现实却艰难万分,行政命令不行,法规条文也不行,只有脑袋碰一头疙瘩才不得不去想,思想的转变是个极其缓慢的过程……
但愿这个过程越短越好。
一位内地企业家到香港办事,他住的别墅到停车地要经过段“S”形草地,其实路很短。那天,他出门晚了,一急便从草地直接穿过,跨过低栏就上车。这时,一位年轻的香港警察走了过来,很礼貌地给他撕了张罚单,处罚280元港币。他愣了,根本没想到这会是“事儿”。280元港币合人民币也不过区区300元,问题是太丢面子了,而且丢在香港。这对于一个处处让人仰视、处处有人伺候、什么事都不用自己操心、什么事都可以摆平的“领导”来说,心理上无论如何难以接受。但,现在没人帮他。这是在香港,就他和手下两个人。一个西装革履的内地大老总,面对一个一脸稚气的香港警察。他哀叹,只有靠自己了。
那时,阳光极好,从维多利亚港湾升起的朝阳,温柔异常,将老总的面孔照得红扑扑的。他尴尬地笑着。赶忙递上一支好烟,低三下四地说:“对不起,我错了。主要是有急事……”那年轻警察也笑了。他虽然听不懂老总那“半土半洋”的普通话,但明白意思,摆摆手很礼貌地谢绝了香烟。老总见对方笑了,且很真诚,松了口气,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,使劲比画着:“我保证,下不为例,绝对下不为例!”年轻警察始终微笑着。老总的心彻底放下了。他收起罚单,向对方亲切地“拜拜”一声,开车走,在警察微笑的目光中渐渐远去。
这件事,老总很快忘记了。一星期后,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老总莫名其妙,没做犯法的事啊!急忙找律师,律师问他近日有无“犯规”的情况?他苦思冥想,猛地想到了那次过草地,可已经解决了呀。律师听后摇头说:“你误会了,绝不可能那样解决。按香港法律,一个星期不到指定地点交罚款,法院传你;再不理睬,就要拘捕你。”老总慌神了,忙请律师疏通。律师认真道:“这不比内地,没用的。我也不会去疏通。最好的办法,老老实实认错受罚。”老总没辙了。开庭那天,还有几个“犯规”的人也来了。老总确实老实,见到法官,就点头哈腰地笑。法官问他“犯规”事实,他一一承认,从不犯犟。谁知宣判结果,其他人都按罚单罚,惟独他加罚一倍,560元港币。他憋气,又不敢问,交了罚款就去找律师。律师也莫名其妙,建议他直接去问法官,并说这是法律允许的,很正常。老总想了想,决定学秋菊讨个说法,不能当冤大头。去一问,法官很严肃:“违反了法规,自己也承认,可见法官就笑,这本身就是藐视法庭,所以加重处罚。”
老总简直傻了!后来,他忍不住逢人便讲这个“教训”。
这是个真实的故事。在一次会议上,一位从香港归来的代表说的。当时听的人哈哈笑后又陷入了深思。
我在想,一向威严的老总,为什么要逢人就讲这个“教训”呢?原因只有一个:刺激太大了。在内地标准的皮毛小事,在香港却如此叫真;循规蹈矩地去处理,却连栽跟头;“不打笑面人”的古训,在这里受到了无情的嘲弄;传统的思维模式,在现代庄严的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。老总的“逢人就讲”,其实是在反思,深深的反思。
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。问题是,人人都明白的事,现实却艰难万分,行政命令不行,法规条文也不行,只有脑袋碰一头疙瘩才不得不去想,思想的转变是个极其缓慢的过程……
但愿这个过程越短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