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》二则
作者:未知 文章ID:15861 浏览:
【原文】
《孟子》二则
【甲】孟子曰:“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种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种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;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【乙】孟子曰:“仁,人心(心:善心。)也;义,人路(路:正路。)也。舍其路而弗由,放(放:逃逸。)其心而不知求。哀哉!人有鸡犬放,则知求之;有放心而不知求。学问之道无他,求其放心而已矣。”
【问题】
13.解释下列加点的词。(3分)
(1)万钟于我何加焉 加:
(2)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:
(3)舍其路而弗由 舍:
14.翻译下面句子。(6分)
(1)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(2)是亦不可以已乎?
(3)学问之道无他,求其放心而已矣。
15.在这两则语录中孟子批评了哪类人?请结合实际谈谈你读后的理解与感受。(6分)
【参考答案】
13.(3分)(1)原义:增加,这里是:利益;好处
(2)本来的;原来的
(3)舍弃;放弃
14.(6分)(1)用脚踢过去给人吃,就连乞丐也不屑(接受)
(2)(难道)这也不可以停止(不做)吗?
(3)求学请教的道理不在别的,在于找回他丢失的善心罢了。
15.(6分)批评了那些丧失了“本心(善心)”的人。主要应围绕要舍生取义,不要见利忘义来谈。可赞颂、可抨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