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
作者:未知 文章ID:34425 浏览:504
【原文】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(节选自《鱼我所欲也》)
【问题】
12.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。(3分)
⑴行道之人【弗】受
⑵妻妾之【奉】
⑶所识穷乏者【得】我与
13.下列句子中加点词意思相同的一项是(▲)。(2分)
A.一箪【食】 【食】之不能尽其材
B.万钟于我何【加】焉 既【加】冠
C.今为宫室之【美】为之 吾妻之【美】我者
D.是亦不可以【已】乎 死而后【已】
14.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句子。(2分)
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15.作者在文中批评和嘲讽了哪类人?(2分)
【参考答案】
12.(3分)⑴不
⑵侍奉
⑶“得”通“德”,感激(每词1分)
13.(2分)D
14.(2分)用脚踢着(或踩过)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(大意对给1分,“蹴”“与”译错扣1分)
15.(2分)作者在文中批评和嘲讽了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。(若答“‘失其本心’的人”或“‘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’的人”亦给2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