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古印坊
作者:聂金森 文章ID:80342 浏览:
【原文】
遵古印坊
聂金森
在潭州城的仿古一条街上,没人不知道金玉石执掌的遵古印坊。印坊门脸很窄,上置黑底绿字的横匾,“遵古印坊”写的是汉隶,浑厚苍劲。“奏刀金玉木石:得意篆隶楷行。”写的是行书,飘逸灵动。遵古印坊历来传承家学,尤其在仿刻古印上功夫独到。多年来,金家父子很自信,不怕有人抢去生意。
金玉石字刃之,五十岁了,矮矮墩墩,面白光须,两只手粗壮有力。手指关节格外突出,是长期握物操刀所致。他十岁即在父亲的严厉呵斥声中,开始练习书法和刻印。书法遍习各种名帖,刻印尤其是齐派印艺便他多有所悟。
隶属子市文联的书法家协会、篆刻家协会多次邀请金玉石加人他们的协会,他微微一笑,说:“我还得修炼,不够格啊。”心里暗说:“我能参加这鱼龙混杂的团体吗?”但他表面上与这些人相处得很好,客客气气的,嘴巴又严,决不妄议此是彼非。
一些篆制家常在静夜,悄悄独访金金家。闲谈之后,来访者掏出备好的或铜或玉或水晶或翡翠的印材,请金玉石代刻送给某位领导人或著名企业家的名章。按规矩,边款要刻“某先生雅正,金玉石刻于X年X月”,但金玉石只能换成这个篆刻家的名字。
金玉石说:“我这是‘捉刀’啊,无名——但不能无利!”
这些事瞒不过金鼎铭。绝对儿子说:“你爷爷给我起名鼎铭,字遵古,就是要我不忘古训。这种代刻是让无能者师名于世,你不能干!”
金玉石说:“爹,他要这个虚名,谁管得了?我并没有白费力气,艺有所值,于心无愧。你常说慈禧太后的不少书画,都由内廷的女官代笔。不也是一种文化遗存吗?将来自有公论。”
金鼎铭鼻子“哼”了一声。一甩手走了。
有一天近午的时候,遵古印坊的店堂里,忽然走进了一个陌生人,当时金玉石坐在柜台里,正翻着一本《齐白石印谱》。
“请问,你可是刃之先生?”
金玉石听到有顾客称他的字.便猜测这是个腹有诗书的人物,忙放下书,站起来,拱了拱手手,说:“正是敝人。”
“刃之先生。久仰久仰。载从外地前来叩访。想麻烦你奏刀刻印。我小姓胡。”
在窗明几净的楼上会客室,客人从旅行包里拿出一个很古旧的长条形锦盆,打开盒盖,从里面取出一个发黄的宣纸折子。
金玉石说:“这是清代的专用奏折。是北京宫里造办处所制。”
“好眼力!这是先为湘军名将后为钦差大臣彭玉麟的奏折,我从古玩市场高价购来的,也请专家看了,是真品,而且是专折密奏。”
金玉石晨开奏折,细细看完,说:“果真是个好玩意儿,是他巡视湖南时写的奏折。”他曾看过不少彭玉麟的书画原件,对其行笔十分熟悉。
“先生让我刻彭玉麟的印章?大臣置送皇帝的奏析,是不能铃印的。这是规矩。”
“我自然明白。这个锦盒是装专折密奏用的,真是老东西,可惜不是彭玉麟的原物。按古制锦盒装上专折,盒上要贴一纸条,铃上‘彭玉麟专折’的印鉴,这叫封签。”
金玉石明白了。来人是要他刻一方“彭玉麟专折”的印章,以便钤在一张白纸条上,再去作旧,然后粘贴在锦盒上,有奏析,同时还有专用的锦盒和封签,定可卖一个好价钱。
金玉石淡然一笑,心想,刻这个印有何难,他在博物馆见过原件,而且记得清楚楚,完全可以刻得不露马脚。可他不能刻,文物是历史的实证,参与伪造文物等于伪造历史,有违天理良心。
“哦,胡先生,怒我直言,这个印我刻不了,抱歉抱歉,你另请高明吧。”
来人一愣,随即平静地说:“刃之先生,打扰了,告辞。”然后,飘然而去。
(选自《遵古印坊》,有刷改)
【问题】
7.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,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。( )
A.小说开篇详细地介绍“遵古印坊”的横匾和对联,突出环境的古朴典雅,也暗示印坊主人的品格。
B.金玉石不顾父亲的反对,不惜违背古训代人刻印,其目的不仅在于获利,更在于将精谌的技艺流传后世。
C.小说运用对比的艺术手法,这样既有利于营构曲折有致的情节,也有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。D.小说末尾通过神态描写。既写出了胡先生被拒后的失落心理。也体现了他对金玉石品格的尊敬。
8.小说的情节紧围绕金玉石这一人物形象展开,请结合作品概括金玉石的人物形象。(6分)
9.小说以“遵古印坊”为题有何作用?(6分)
【参考答案】
7.B
【解析】金玉石代刻的直接目的是更为了获利,间接达到传承技艺的效果。
8.刻苦勤劳,技艺高超,见识广博。不贪虚名,不随波逐流(洁身自好)。处世圆滑,能灵活机变。好利不忘义,保持为人处事的底线。(每答出一点给2分。意思答对即可,如有其他答案,只要言之有理,可酌情给分。)
9.遵古印坊为小说人物活动的开展提供典型环境。围绕“遵古”塑造人物形象,既塑造金鼎铭恪守古训的性格特点,又通过金玉石不遵古训代刻牟利和遵守古训拒绝钤印两件事,正反对比,丰富了小说主人公的性格特点。“遵古”暗含小说主题,文章通过赞扬金玉石灵活变通,坚持做人底线,不被金钱腐蚀的人格,暗示人们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,要“遵古训”,洁身自好,坚持道德底线这一主题。(每答出一点给2分。意思答对即可,如有其他答案,只要言之有理,可酌情给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