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喜欢的狗——丝丝(一见钟情的趣物)
作者:王琨 文章ID:39194 浏览:
【原文】
我最喜欢的狗——丝丝(一见钟情的趣物)
王琨
4月29日 星期六 多云
我家养了一条狗,它叫丝丝。我特别喜欢它。
丝丝长着黄黄的毛,一双黑溜溜的眼睛不停转动,可爱极了。我在它脖子上挂了个铃铛,它一跑起来,铃铛“丁零零”地响,很是好听。
丝丝特别贪吃。今天中午,为了欢迎出差回家的爸爸,妈妈做了一大桌好菜,其中,自然包括爸爸爱吃的红烧排骨啦。我清楚地记得,上午妈妈带我和丝丝去买菜时,就已经买了两斤猪肺给它吃了。可是中午吃饭时,爸爸还没有上桌,丝丝就已经趴在了桌沿上,要不是我紧紧护着那碗香喷喷的红烧排骨,爸爸就别想吃到了。可尽管有我护着,装红烧排骨的盘子还是被贪吃的丝丝弄翻了,排骨掉了一地。丝丝高兴地吃起来,吃完了,还抬头望着我们。
丝丝还喜欢吃别人的东西。每当有小朋友拿着火腿从我家门口经过时,丝丝总是紧追不舍,并不时用恳求的目光望着他们,任凭我怎么呼唤,它也不肯回来。
誓丝丝对待本职工作尽心尽责,比如看守门户。有一次我们全家都出去吃饭,留下丝丝在家看门。等我们全家高兴地回来,发现门锁被打开了,可是家里的东西却样样俱在,没有一样东西被盗,那么门为什么是开着的呢?这个问题让我们百思不解。这时,邻居告诉我们有小偷来这里偷东西,搞坏了我们家的门,是丝丝的尖厉叫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,大家闻声赶到才把小偷赶走。妈妈连声感谢邻居的帮忙,当然,最重要的是感谢丝丝啦!
我越来越喜欢丝丝了。
【点评】
小动物的可爱是体现在多方面的,在这篇日记中,小作者并未对“丝丝”的外形进行描述,而是就其“贪吃”、“尽职尽责”的特点进行了具体描写,使读者不见其形,却深知其特点,进而对它产生喜爱之情。日记选材典型,收到了“事半功倍”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