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风·齐风·猗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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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国风·齐风·猗嗟
猗嗟昌兮,①
颀而长兮,②
抑若扬兮。③
美目扬兮,
巧趋跄兮,④
射则臧兮。⑤
猗嗟名兮,⑥
美目清兮,⑦
仪既成兮。⑧
终日射侯,⑨
不出正兮,⑩
展我甥兮。⑾
猗嗟娈兮,⑿
清扬婉兮。
舞则选兮,⒀
射则贯兮。⒁
四矢反兮,⒂
以御乱兮。⒃
【注释】
①猗嗟:叹美词。昌:壮盛貌。②颀:身长貌。③抑:通"懿",美好。扬:《韩诗》作"阳",皮锡瑞《经学通论》:"阳者,阳明之处也,……然则自眉以及额角,皆得为阳也。"。
④趋跄:快步从容而又合节拍之态。趋,疾行貌。跄(音枪),趋步摇曳生姿。⑤臧:善。
⑥名:马瑞辰《毛诗传笺通释》:"名、明古通用,名当读明,明亦昌盛之意。"一说目上为名。⑦清:眼睛黑白分明之谓。⑧仪:即"仪的",箭靶的中心,代指箭靶。《韩非子·用人》:"释仪的而妄发,虽中小,不巧。"⑨侯:古代赛射或习射时用的箭靶。用兽皮做的叫"皮侯",用布做的叫"布侯"。⑩正(zhēnɡ征):侯的中心贴上的圆形或方形的布块,叫做"鹄",鹄的中心叫做"正",也称为"质"或"的"。射箭以中"正"为胜。朱熹《诗集传》:"设的于侯中而射之者。"⑾展:诚然,真是的。甥:孔疏:"异族之亲皆称甥。"此为泛指。
⑿娈:美好貌。下句"婉"字义同。
⒀选:指齐乐善舞。孔疏:"当谓其善舞,齐于乐节也。"按:古时射箭前必舞,谓之兴舞。⒁贯:中而穿革。
⒂反:重复之意,指箭箭射中一处。郑笺:"反,复也。""每射四矢,皆得其故处,此之谓复。"⒃御:抵抗,御敌。
【译文】
啊,长得真正棒呀,
身体高又壮呀,
眉宇宽又广呀。
眉目双抬望呀,
步履多安详呀,
射箭尤擅长呀。
啊,长得多英俊呀,
眉目多纯清呀,
仪的已设成呀。
整天射靶心呀,
箭箭射得正呀,
真是好后生呀。
啊,长得相貌端呀,
眉清目秀研呀,
合乐舞翩跹呀。
射箭靶心穿呀,
四箭着一点呀,
足以平叛乱呀。
【赏析】
关于《猗嗟》一诗的主题,有主刺与主美二说。主刺说由来已久,其背景源于齐襄公兄妹乱伦故事。周庄王三年(前694)春正月,齐襄公求婚于周王室,天子允婚,同意王姬下嫁于齐,并命鲁桓公主持婚礼大事。齐与鲁乃姻戚之邦。鲁桓公奉周天子之命至齐商议婚娶大事,自然偕夫人文姜(齐襄公之妹)一同前往。文姜归国之后,兄妹相见,旧情萌发又干出乱伦之事来,且被其夫鲁桓公侦悉。为了掩盖其丑行,齐襄公命人于饯行之后,乘醉将鲁桓公杀死,伪称暴疾而亡。鲁桓公死后,其子同继位,史称鲁庄公。《毛诗序》的作者将此诗附会这个历史故事,认为是齐人讽刺鲁庄公的作品。《诗序》云:“《猗嗟》,刺鲁庄公也。齐人伤鲁庄公有威仪技艺,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,失子之道,人以为齐侯之子焉。”这种解释的确牵强。《猗嗟》诗中除第二章的“展我甥兮”一语中的“甥”可比附齐襄公与鲁庄公的舅甥关系外,其余内容则与故事毫不相涉。即使“甥”字,古人解释亦多歧义。《诗经稗疏》云:“古者盖呼妹婿为甥。”孔疏则云:“凡异族之亲皆称甥。”所以清人方玉润不同意《毛诗序》主刺的解释,他在《诗经原始》一书中说:“愚于是诗,不以为刺而以为美,非好立异,原诗人作诗本意盖如是耳。”但方氏仍然以为此诗的本事是齐襄公兄妹乱伦之事。他说:“此齐人初见庄公而叹其威仪技艺之美,不失名门子,而又可以为戡乱材。诚哉,其为齐侯之甥矣!意本赞美,以其母不贤,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剌耳。于是议论纷纷,并谓‘展我甥兮’一句以为微词,将诗人忠厚待人本意尽情说坏。是皆后儒深文奇刻之论有以启之也。”其实,方氏本人将此诗本事附会旧说,也是“深文奇刻”的“后儒”之一。所不同者,仅主刺主美之异。
我们认为,将此诗的故事与齐襄公兄妹乱伦故事扯在一起,缺乏依据。就诗论诗,不过是一首赞美一位少年射手的诗作。诗分三章,每章内容分为两个部分,一是赞美形象之美,二是赞美技艺之高。
这首诗每章均以“猗嗟”发端。按“猗嗟”为叹美之词,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“啊”或“啊呀”。用这种叹美词语开头的诗句,具有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,提醒读者注意诗人所要赞美的人或事。它在描写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时,起到一种渲染烘托的作用。
在赞颂少年形象之美时,突出他身体强壮的特点。诗一开头就写道:“猗嗟昌兮,颀而长兮。”“昌”,粗壮结实之谓;“颀”和“长”乃高大之谓。这位长得高大、粗壮、结实的少年成为一名优秀射手,是毫不足怪的。
在赞颂少年形象时,还突出其面部特征,尤其眼睛的描写细致入微。赞美他“美目扬兮”、“美目清兮”、“清扬婉兮”,这三句诗中的“扬”“清”“婉”,都是刻画他目光明亮,炯炯有神。因为明亮的目光,是一位优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条件。
除以上两个方面外,还赞美他“巧趋跄兮”,步履矫健,走起路来速度甚快。还赞美他“舞则选兮”,身体灵活,动作优美。这些也是一位优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体素质。
诗中对形象的赞颂,是为赞美他的射箭技术服务的。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身体素质,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射手了。
诗的第一章以“射则臧兮”一句总括他的射技之精。第二章则以“终日射侯”一语,赞美少年的勤学苦练精神;以“不出正兮”一语赞美他的射则必中的技艺。第三章以“射则贯兮”赞美他的连射技术。这种连射不是两箭、三箭的重复入孔,而是“四矢反兮”,连续四矢射中一的,是一位百发百中的射手了。至此,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。具有这种高超射技的少年,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。“以御乱兮”一语,是全诗的结束,也是对他的总体评价。
清人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评此诗“三章皆言射,极有条理,而叙法错综入妙”,确为有心得之见。(秦惠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