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犹不及(以“恰到好处”为话题)
作者:未知 文章ID:51067 浏览:
【问题】
一首诗,只要写得稍微不足一点或夸张一点,一幅画,只要画得稍微暗淡一点或明亮一点,一场戏,只要演得稍微过火一点或呆滞一点,一首歌,只要唱得偏高一点或偏低一点,都会立即丧失全部艺术魅力。
请你以“恰到好处”为话题,写一篇文章,可以就生活现象而谈,也可以就文学艺术而论。除诗歌外,其它文体不限。不少于800字。
【参考答案】
过犹不及(以“恰到好处”为话题)
记不清何时学过“过犹不及”这个词,那时觉得这个词真是好,乍一听似乎文绉绉,弄明白之后就觉得再简单不过。一个简单的词阐明一个简单的理,都是实实在在的:正所谓凡事都得有个度,达不到自然是不行,但也不能以为多做就是件好事,有时做多了反而与没做的效果等同,这就是为啥我们要强调做事“恰倒好处”。
随着年龄的增长,对周围一切的耳闻目睹使我更加喜欢这个词了。看着某些人做的某些事,有时我真是忍不住想上去劝他们一句“见好就收吧”,真是应该让每个人都学会什么叫“过犹不及”。
咱们就往娱乐圈里看,首先到影坛里瞅瞅,现在的电影电视剧趋向于几个特点:耗资大,片时长,续集多。巨大的耗资已然成为宣传中的噱头,大家比着看谁花钱多,好像越贵越好似的,一部电影动辄两三个小时,至于电视剧,拍个四五十集也不希奇,这不,六十集的戏都拍成了,反正集数越多,赚得越多,再说续集,一旦某部作品获得成功,续集源源不断涌来,直至遭到无数唾骂,搞臭自己才算完。天啊,难道这些明星导演们都没学过“过犹不及”“见好就收”吗?总是一味追求利益,不顾观众的视觉疲劳,不顾中国影视界的每况愈下吗?好的影片固然堪称完美艺术,但过分的泛滥是对艺术的玷污,对观众的不负责,对影视界形象的破坏。
下面再转入乐坛。这里景象与影坛也差不多,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。这边出一个张信哲,于是细腻温情的男声成为流行,那边出一个周杰伦,于是R&B,饶舌遍地开花,一个张信哲,一个周杰伦固然是创新独特,但当成千上万个模仿者追随者出现时,这种泛滥是不是就太过了呢?其实流行如果太普遍,反而不成之为流行了。一种形式,一种风格如果做得超出一定范围,便也招来厌烦了。
看看吧,我们身边越来越多产“过分”了。服务行业过分热情,以致招来顾客反感;商家不懂得见好就收,大批量生产某种商品,一旦潮流过去,自身面临倒闭,农民喜欢随大众,大家种什么发了财,我也要种,反而造成食品的贬值,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懂得过犹不及,并切实将其付诸行动。
急流勇退,亦不足为一种可贵;恰倒好处,应成为我们共同的追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