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丹字文明,京兆万年人。新罗国君死,诏拜侍封郎中往吊。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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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韦丹字文明,京兆万年人。
新罗国君死,诏拜侍封郎中往吊。故事,使外国,赐州县十官,卖以取费,号“私觌官”。丹曰:“【使外国,不足于资,宜上请,安有贸官受钱?】”即具疏所宜费,帝命有司与之,因著令。未行,而新罗立君死,还为容州刺史。教民耕织,止惰游,兴学校,民贫自鬻者,赎归之,禁吏不得掠为隶。始城州,周十三里,屯田二十四所,教种茶、麦、仁化大行。以谏议大夫召,有直名。刘辟反,议者欲释不诛,丹上疏,以为“孝文世,法废人慢,当济以威,今不诛辟,则可使者惟两京耳”。宪宗褒美。
徒为江南西道观察使。始,民不知为瓦屋,草茨竹椽,久燥则戛而焚。丹召工教为陶,聚材于场,度其费为估,不取赢利。人能为屋者,受材瓦于官,免半赋,徐取其偿;贫不能者,畀以财;身往劝督。置南北市,为营以舍军,岁中旱,募人就功,厚与直,给其食。有吏主仓十年,丹覆其粮,亡三千斛,丹曰:“吏岂自费邪?”【籍其家,尽得文记,乃权吏所夺。】召诸吏曰:“若恃权取于仓,罪也,与若期一月还之。”【皆顿首谢,及期无敢违。】有卒违令当死,释不诛,去,上书告丹不法,诏丹解官待辨。会卒,年五十八。验卒所靠,皆不实,丹治状愈明。宣宗读《元和实录》,见丹政事卓然,它日与宰相语:“元和时治民孰第一?”周墀对曰:“臣尝守江西,韦丹有大功,德被八州,殁四十年,老幼思之不忘。”
(《新唐书·循吏列伟》)
【问题】
11.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
A.故事,使外国,赐州县十官 故事:旧日的典章制度
B.则可使者惟两京耳 使者:出使的人
C.度其费为估,不取赢利 赢利:获得的利润
D.吏岂自费邪 自费:自己耗费
12.下列各组句子中,加点的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( )
A.受材瓦于官
当其欣于所遇
B.及其所之既倦
师之所为,郑必知之
C.帝命有司与之,因著令
或因寄所托
D.今不诛辟,则可使者惟两京耳
于其身也,则耻师焉
13.下列句子分别编为四组,全都表明韦丹“仁化大行”(仁政教化得以广泛实行)的一组是( )
①具疏所宜费,帝命有司与之,因著令
②民贫自鬻者,赎归之,禁使不得掠为隶
③丹召不教为陶
④贫不能者,畀以财
⑤岁中旱,募人就功,厚与直,给其食
⑥籍其家,尽得文记
A.①③④
B.①⑤⑥
C.②③⑥
D.②④⑤
14.下列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( )
A.韦丹力主某除陈规旧法。他认为出使外国所用的资费,应该由朝廷拨付,不应该沿袭陈规卖官筹款。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,修改了法令制度。
B.韦丹担任言官以正直闻名。他认为如不以强力威慑,人们就会轻忽法令;刘辟反叛如不加讨伐,朝廷就无法统辖全国。为此他得到了皇帝的赞扬。
C.韦丹执法宽厚仁慈。对于依仗权势从官仓强取粮食的主仓吏,他只是责令限期归还。对于违犯法令被判死刑的兵卒,他也没有执行,而是将这个兵卒释放了。
D.韦丹为政功绩显著。他担任地方官以仁化为本,多方造福地方百姓。他被诬告的罪名经查也尽属不实,这更显现出他的功绩。
第Ⅱ卷(非选择题共108分)
四、(19分)
15.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(8分)
(1)使外国,不足于资,宜上请,安有贸官受钱?
译文:
(2)籍其家,尽得文记,乃权吏所夺。
译文:
(3)皆顿首谢,及期无敢违。
译文:
【参考答案】
11.B(使者:管辖的地区)
12.B(A从,对,介词;B与动词构成名词性结构,助词;C于是,便,表承接连词,依,顺着;D那么,表假设,却表转折,连词)
13.D(①是说韦丹力主革除陈规旧法;⑥是叙述韦丹查获证据)
14.C(“依仗权势从官仓强取粮食的”“责令限期归还”的都是“权吏”而不是“主仓吏”)
四、(19分)
15.(1)出使外国,对于资费上的不足,应该向朝廷请求,怎么能够卖官得钱?
(2)查抄登记他的家产,得到了全部的帐目,都是当权的官吏强取的。(“籍”活用,“尽”的解释和判断句式答1分)
(3)这些官吏都叩头谢罪,到了期限没有一个敢违约的。
(“谢”及“违”都必须准确)
参考译文:
韦丹字文明,京兆府万年县人。
新罗国的君去世,皇帝诏令任命他为侍封郎中前往吊唁。按照过去的典章制度,使臣出使外国,朝廷赐给十个州县的官职,让他将这些官职卖出得到出使的费用,这称作“私觌官”。韦丹说:“出使外国,对于资费上的不足,应该向朝廷请求,怎么能够卖官得钱?”列出所应开支的费用上奏,皇帝命令有关主管部门拨付给他,其后就把这种做法写在法令制度中。还未出行,新罗国继位的国君又去世了,韦丹还朝作了容州刺史。他教导百姓耕种纺织,禁止懒惰游乐,兴办学校,对于因贫穷而卖身为奴的百姓,将他们赎出并让他们回家,严令官吏,不允许把他们抢掠来作为奴隶。开始兴建州城,城墙长三十里,屯田二十四处,教百姓种植茶树、麦子、仁政教化得以广泛实行。朝廷以谏议大夫的官职征召韦丹还朝任职,韦丹以正直闻名。刘辟叛,议政的官员住主张放过他不加讨伐,韦丹上奏,认为“在孝文帝时代,法令废弃,人们轻忽轻令,应当用威慑手段来救此危局。现在不讨儆伐刘辟,那么朝廷能够管辖的地区就只剩下京城长安和东部洛阳这两京了。”这得到了宪宗皇帝的赞扬。
调任江南西道观察使。当初,百姓不懂得建造瓦屋,都是用草盖屋顶,用竹子做屋椽,如遇长期干燥则容易突然爆毁。韦丹召来工匠教他们烧制砖瓦,把这些建筑用的材料聚放在场上,根据制造它们的费用定出价格,不要赢利。有能力建造瓦屋的百姓,从官府领取木材勉励和监督。韦丹又建立了南北两个市场,建造军营来驻扎军队,年中大旱,韦丹广泛征召百姓做工,给予优厚的工钱,给他们食物。有一个官吏主管粮仓十年,韦丹审察库存的粮食,少了三千斛,韦丹说:“难道这个官使能够自己耗费如此之多的粮食吗?”查抄登录他的家产,得到了全部的帐目,都是当权的官吏强取的。韦丹就召集这些官吏说:“乐们仗着权势从官仓强取粮食,这是犯罪,我和你们约定一个月的时间归还这些粮食。”这些官吏们都叩头谢罪,到了限期没有一个敢违约的。有一兵卒违反了法令被判了死刑,韦丹没有处死他,把他释放了。他离去后,上诉状告发韦丹违法,皇帝下诏将韦丹解送官府等候处理。就在此时,韦丹去世了,终年五十八岁。查验兵卒告发的罪名,都不符实,韦丹的为政的功绩就更加显著了。宣宗读《元和实录》,看到韦丹政绩突出,有一天与宰相谈论道:“元和年间,治理百姓谁是第一?周墀回答说:”我曾任江西太守,韦丹功绩卓著,恩泽施及八州百姓,死后四十年,无论老幼对他仍思念不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