贞观十一年,太宗谓魏征曰:“比来所行得失政化,何如往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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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贞观十一年,太宗谓魏征曰:“比来所行得失政化,何如往前?”对曰:“若恩威所加,远夷朝贡,比于贞观之治,不可登基而言。若德义潜通,民心悦服,比于贞观之初,相去又甚远。”太宗曰:“远夷来服,应由德义所加。往前功业,何因益大?”征曰:“昔者四方未定,常以德义为心。旋以海内无虞,渐加骄奢自溢。所以功业虽盛,终不如往初。”太宗又曰:“所行比往前何为异?”征曰:“贞观之初,恐人不言,导之使谏。三年已后,见人谏,悦而从之。一二年来,不悦人谏,虽黾勉听受,而意终不平,谅有难色。”太宗曰:“于何事如此?”对曰:“即位之初,处元律师死罪,孙伏伽谏曰:‘法不致死,无容滥加酷刑’遂赐以兰陵公主园,直钱百万。人或曰:‘所言乃常事,而所赏太厚。’答曰:‘我即位来,未有谏者,所以赏之。’此导之使言也。徐州司户柳雄于隋资妄加阶级①。人有告之者,陛下令其自首,不首与罪。遂固言是实,竞不肯首。大理推得其伪,将处雄死罪,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。陛下曰:‘我已与其断当讫,但当与死罪。’胄曰;‘陛下既不然,即付臣法司。罪不合死,不可酷滥,陛下作色遣杀,胄执之不已,至于四五,然后赦之。乃谓法司曰:‘但能为我如此守法,岂畏滥有诛夷。’此则悦以从谏也。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,大忤圣旨,陛下以为讪谤。臣奏称上书不激切,不能起人主意,激切即似讪谤。于时虽从臣言,赏物二十段,意甚不平,难于受谏也。”太宗曰:“诚如公言,非公无能道此者。人皆若不自觉,公向未道时,都自谓所行不变。及见公论说,过失堪惊。公但存此心,朕终不违公语。”
(选自《贞观政要·论纳谏第五》)
①阶级:古时官位俸禄的等级。
【问题和参考答案】
9.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
A.比来所行得失政化 比:近来,最近
B.应由德义所加 加:施与
C.旋以德内无虞 虞:忧患
D.我已与其断当讫 断:推断
答案D
解析判决
10.下列各组句子中,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—组是( )
A.旋以海内无虞 赵王岂以一壁之故欺秦也
B.见人谏,阅而从之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
C.于何事如此? 于其身也,则耻师焉
D.此导之使言也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
答案A
解析都是“因为”的意思。B项前者表承接,后者表递进;C项前者为介词“在”,后者为介词“对于”;D项前者是代词,代“大家”,后者是助词,用在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
11.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,全都说明唐太宗喜纳谏言的一组是( )
①遂赐以兰陵公王园,直钱百万
②我即位来,未有谏者,所以赏之
③胄执之不已,至于四五,然后赦之
④但能为我如此守法,岂畏滥杀诛夷
⑤从臣言,赏物二十段,意甚不平
⑥公但存此心,朕终不违公语
A.①②⑥
B.②③④
C.①③⑥
D.②④⑤
答案A
12.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
A.魏确认为当时的唐王朝功业比贞观初年要大,但是在德行仁:义方面却不如贞观初年。唐太对此很不理解。
B.孙伏伽进谏,唐太宗虚心听取,并对他给予丰厚的奖赏,有人认为赏赐太重,但唐太宗认事出有因,奖赏恰当。
C.戴胄为柳雄求情,在唐太宗大怒变了脸色要杀自己的时候,也仍然坚持主见,可以看出戴电是一个敢于直谏的人。
D.魏征分析了唐太宗即位以来对待谏言的态度,由极力倡导、闻谏言则喜到表面采纳实际上内心不满的变化,受到了太宗的赞扬。
答案C
解析唐太宗是想杀柳雄,不是杀戴胄
13.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
①若恩威所加,远夷朝贡,比于贞观之始,不可等级而言。
②法不至死,无容滥加酷罚。
③人皆苦不自觉,公向未道时,都自谓所行不变。及见公论说,过失堪惊。
答案(1)如果就恩泽声威所能达到,远处的外族前来朝贡的情况来说,与贞观初年相比是不能相提并论的。
(2)按照法律,不至于判死罪,不能容许无节制的处以严酷的刑罚。
(3)人都苦于不能白己察觉毛病,你刚未讲时,我自认为所仿的事没有变化,等到听见你的分析(才知道)我的过失己足以令人吃惊。
【参考泽文】
贞观十一年,太宗对魏征说:“近来我所作的事的得失及政治教化,比以前如何?”魏征回答说:“如果就恩泽声威所能达到,远处的外族前来朝贡的情况来说,与贞观初年相比足不能相提并论的。如果从德义与百姓暗中相通,民心高兴诚服来说,比贞观初年又相差很远。”太宗说:“远方处族来归服,应当是由于施与德义,过去的功业为什么反而更大呢?”魏征说:“过去天下未安定,常把德义铭记在心,不久,因国内平安无事,逐渐增加骄奢自满的情绪。所以功业虽然盛大,德义始终赶不上贞观初年,太宗又说:“所作的事比以前有哪些不同?”魏征说:“贞观初年,担心别人不进言,引导大家规谏。三年以后,见有人进谏,能高兴采纳听从。最近一两年来,不喜欢别人进谏,虽然努力听取和接受,而内心始终不高兴,确买有为难的样子,太宗说:“在哪些事情上是这样的?”魏征回答说:“即位的初期判处元律师死刑,孙伏伽劝谏说:‘按照法律,不至于判死罪,不能容许无节制地处以严酷的刑罚。’陛下就把兰陵公主固赏赐给他,价值万元钱。有人说:‘孙伏伽的所说的是一般的道理,而所赏赐的太优厚了,陛下当时说:‘自我即位以来,没有进谏的人,所以赏赐他。’这就是引导大家进诛。徐州司户柳雄对隋朝留下的人,妄自给子俸禄等级:有人控告他,陛下就命令柳雄自己坦白,不坦白就给他定罪。柳雄始终坚持说是照实办理,竟然不肯坦白。大理寺查究得知柳雄的欺诈,将对柳雄处以死罪,少卿戴胄禀奏说,按照法律,只应处以徒刑。陛下说:‘我己对柳雄裁断完毕,只应处以死罪’戴胄说:‘陛下既然不认为我的话对,请立即把找我交到司法部门去。罪不该死,不能乱用酷刑,陛下很生气的派人去杀柳雄,戴胄拉住不放,反发达四五次,然后赦免了柳雄。于是对司法部门的人说:‘只要能为我这样坚守法制,难道还怕滥用刑罚杀人夷族的事,这就是以喜悦的心情来接受劝谏。往年,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触犯圣上旨意,陛下认为是诽谤。我上奏说,土书不激烈迫切,不能激励国君的意志,激烈迫切就相似于诽谤。当时虽然听从我的话,赏赐了物品二十种,思想上却很不舒服,这是难于接受劝谏,太宗说:“的确如你说的,除了你是没有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。人都苦于不能自己察觉毛病,你刚才未讲时,我自认为所做的事没有变化,等到听你论说后,我的过失已很惊人。你只要保持这样白'忠心,我终究不违背你话的。”